中央又有新招堵截資產轉出香港 —— 今次禁肉身!

| 千語德財 中央又有新招堵截資產轉出香港 —— 今次禁肉身!

如果你有留意中央出招,最近國務院於7月又有新例公佈,是為「國務院關於出境入境管理的規定」,將於 9 月 15 日起施行,這招更厲害,已不只禁止資金外流,連可轉出資金的「載體」亦一併禁止。

新規直接禁止國內移民機構為公職人員及其家屬辦理海外身分,從源頭上切斷「裸官」產生的管道,杜絕了資產藉這些人轉出境外。

甚麼叫「裸官」呢?典型的「裸官」遵循以下一套流程:

1) 家屬先行:利用合法或非法途徑,先把配偶、子女送往國外留學或定居,順利拿到海外綠卡或外籍身份。

2)資產洗錢:將在國內利用職權貪污、受賄或非法獲取的巨額資金,通過地下錢莊、境外投資或海外購房等方式轉移到國外家屬名下。

3)隨時準備出逃:官員個人留在國內繼續撈錢,一旦發現「風吹草動」,如紀檢部門開始調查,便立即利用假護照或逃匿手段飛往國外,與家屬會合,實現「平安著陸」。

要留意,中國大陸的幹部人事制度與出入境監察法規中,所謂的「移居國(境)外」,其中的「境」字,指的就是香港、澳門與台灣。因此,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(或香港長居資格),在監管標準上完全等同於取得外國綠卡或外籍身份。

那當下政策亦直接防範公職人員的妻子,聚在香港將資產轉!轉!轉!

如此,又轉少了錢來香港囉!

那港樓價不跌才怪!